来源: 上传时间:2022-08-02 浏览次数:597次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2日10时至2022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工商银行融e购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网址:mall.icbc.com.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本次司法拍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拍卖标的物: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3幢2-1802号房产(建筑面积:235.3㎡.)
起拍价:2673621.67元 保证金:250000元 增价幅度:5000元。
租赁时间:自2021年4月15日起至2026年4月14日止。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2日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有意竞买者请提前与洛阳市西工人民法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责任,不负责本标的物的质量等相关问题。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自行询问,与拍卖人无关。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竞买人在竞拍前,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属地房管局房屋过户相关规定,并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房屋无法正常过户的风险。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的7日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与本院联系。
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9月15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工支行,账号:62284007370836914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咨询电话:0379-63378046 东法官
咨询电话:400-001-7625(杭州早哈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八月二日